山东省图书馆借书条件
请持读者证入内,每证限一人使用,每证可借八册(包括总馆和国学分馆的书刊),如有书刊过期,请先归还,方可继续借阅,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到期之日起30天(即最多可借60天),当天。山东省图书馆借书条件?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1、请持读者证入内,每证限一人使用,每证可借八册(包括总馆和国学分馆的书刊),如有书刊过期,请先归还,方可继续借阅。
2、借书期限为30天。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续期为到期之日起30天(即最多可借60天)。
3、当天借出的书刊,当天无法归还。
4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涂写、勾画、污损、撕页、调换等,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书价30%以上罚款或赔偿。丢失图书须赔偿同样图书(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一致),或按书价2—30倍赔偿(以出版年限为准)。盗窃图书,按书价的2—30倍处罚,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。情节严重者,交公安部门处理。
5、请读者借书前,务必认真检查图书,如发现图书有涂写,勾画,污损,撕页等情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。还书时如发现新的污损,由还书人负责,并按本须知第四条处理。
6、书价高于办证押金的图书,仅限本室阅览,不可外借。
7、读者的个人物品及非本室书刊请存放于二楼北侧存包柜,不得带入外借室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。
8、请自觉维护书室环境,室内禁止吸烟,饮食,喧哗,追逐打闹,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