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一搜:  桂林景点  海南旅游

公务车辆的使用性质

阅无尽 401

公务用车,是指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府机关、政协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团体、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、各级党政机关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等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,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。公务车辆的使用性质?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公务用车,是指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府机关、政协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团体、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、各级党政机关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等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,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。

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、机要通信、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,包括轿车、越野车、旅行车(15座以下)等。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办案、监察、稽查、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,包括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。

2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: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.8升(含)以下、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,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.6升(含)以下、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。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,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。